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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申请使用流程

文章来源:心理学院实验中心 发布于:2017-11-29  浏览:114

实验室常规工作日开放时间:

上午:8:00— 12:00

下午:14:30—18:00

晚上:19:30—21:30

申请预约:正常工作日

一、实验者认真阅读“实验中心实验室使用的基本规定”;

二、实验者填写《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使用申请书》;

三、指导教师在《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使用申请书》相应栏目签字;

四、在规定时间提交实验中心负责人审批;

五、预约申请获批后,实验主试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协调实验室使用的具体安排;

六、主试进入实验室后,认真阅读每个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使用的相关规定;

七、主试在实验开始之前,检查仪器设备和实验环境是否正常,并与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使用;

八、主试人员记录实验进展的情况,如遇到仪器设备和环境出现问题,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;

九、实验室使用结束后,主试需要再次检查仪器设备和实验环境是否正常,在离开实验室前与管理人员确认上述信息,交回实验室钥匙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

2012年8月21日


办公地址: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特教楼413

实验室邮箱:xlsyzx2016@163.com

办公电话:0931-797196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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