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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学院动态】心理学院团委、班级、学生荣获“五四红旗团委”、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标兵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称号青团员标兵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称号

文章来源:甘肃省行为与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 发布于:2017-05-05  浏览:1

    2017年5月4日16:30,西北师范大学“五四”运动98周年暨“最美青春故事”分享会于大学生发展中心404室举行。心理学院团委荣获“五四红旗团委”称号,2015级心理学类1班荣获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称号,我院学生蒋艳丽荣获“优秀共青团员标兵”称号,王兆凌郅荣获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称号。

    心理学院团委因组织设置规范,工作制度健全,能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积极主动引导学生开展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监督”活动,在青年学生中影响显著,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提升团组织的吸引力,被表彰为西北师范大学“五四红旗团委”。

    2015级心理学类1班因组织设置规范,工作制度健全,经常性开展团员教育、团员管理、团员发展工作,团组织生活质量高,参与广泛,并能围绕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监督”工作,被表彰为西北师范大学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。

    我院学生蒋艳丽因其理想信念坚定,思想品德高尚、成绩优异、尊敬师长、关心集体、团结同学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被表彰为西北师范大学“优秀共青团员标兵”。

    我院学生王兆凌郅因工作尽职尽责,踏实肯干,朝气蓬勃,富有创新精神,热心为青年服务,在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监督”工作中表现突出,被表彰为西北师范大学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。

    本次“五四评优”不仅展现了心理学院青年共青团员良好的精神风貌,还激励了心理学院广大青年团员努力学习,敢于创新,乐于奉献的优秀品质,更好地提高了我院青年团员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为推进共青团工作指引了新方向。(郭楠)

审核:许琼英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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